根据生活用水需要和贵阳市水资源的情况,合理选择配备供水、储水、排水装置,以确保学校学生生活的稳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内部用水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定额用水的制度。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校内部使用。
2、学校的供用水必须严格执行GB7119—86标准。
3、学校的供用水系统应与学校主要生活系统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并同时投入运行,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努力实现串级使用。
4、供用水装置系统的设备,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范围和产品标准的要求设计和安装。
5、所有供用水装置必须定期检测、维护和检修,严防泄漏。
6、供用水的计量。
6.1各种用水计量均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6.2学校内各用水系统,应安装计量分水表,各部门、学生寝室、食堂用水计量应达到100%,其它设备用水计量率不低于95%。
6.3定期检查计量装置,水表的精确度不低于±2.5%。
6.4生活设备改善和革新,改造应从节约用水的角度加以考虑,学校的用水定额和重复利用率再重新调整。
6.5超过“精度”误差或未经计量部门检定的计量表严禁使用。
贵州省财政学校
二○○一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