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我校的用水工作纳入有计划、科学合理的发展轨道,实现用水量与学生人数的协调,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用水计划的编制
编制学校的用水计划,应当在计划中分成生产用水和非生产用水两大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应编制生活用水计划。在编制生活用水计划时,要根据实际用水状况来制定。一般用两种方法来确定;一种是按照学生人数定额计算;另一种是根据部门、学生班级比水用量的数值来计算。两种定额需根据我校实际用水情况来选用。
在编制生活用水计划中的时间进度时,不能以一种平均数值来定额,因为学校全年中,每个月份在校学生人数不同,实际用量都不等同。
二、耗水定额的制定:
定额是编制生活用水计划的基础,在以人均耗水耗水定额作为编制生活用水计划依据时,只有当这个定额比一般平均达到的水平更为先进时,才能作为依据,通过科学地全面地计算、分析来制定。或者按历年生产实际耗水量,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来确定。但是,在此条件下制定的耗水定额还需随着各相应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才能保持其先进性。因为现代生产和科学技术在不断地发展和提高,比如,当一面重大的节约用水措施实现后,就应当及时修订人均耗水定额,诸如此类,使它经常保持在比较先进的水平上,并以此作为用水计划编制的依据。
贵州省财政学校
二○○一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