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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管理办法
WWW.GZSCX.COM 发布时间:2004-4-10 点击数:292

一、爱护楼内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拨弄消防、电气、通讯、网络等设施,楼内原则上不得使用电炉,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罚。

二、确实需要移动、搬迁室内电话,需向总务科申请办理,不得私自拆装。

三、不得在楼内和向窗外乱泼污水,乱丢杂物。茶脚倒入厕所内的塑料箱,垃圾倒入塑料垃圾箱内。

    四、大楼内如有水、电、门、窗等的零星维修需要,报修者请到总务科登记。

    五、保持楼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

    六、大楼开关门时间7:00~19:00;19:00以后进出大门须到保卫科登记。21:00以后无特殊情况须离开办公楼。

七、加强大楼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闲杂人员入内;如发现可疑现象,应及时报告保卫科。

八、除特殊需要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外,其它各部门在楼内一律不准私设床铺。

请各办公室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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